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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音乐作为高考选考科目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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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陈瑾
作者机构:
湖南省衡阳师范学院音乐系
[陈瑾] 衡阳师范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高考方案;选考科目;音乐;普通高等学校;新课程实验;山东省;入学考试;课程改革
期刊:
中国音乐教育
ISSN:
1003-1138
年:
2009
期:
4
页码:
13-15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音乐学院
摘要:
经教育部批准,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首批进人新课程实验的山东、宁夏、广东、海南四省区正式实施了新课标高考大纲方案。这四个省区的新高考方案在细则上各不相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山东两省已明确将音乐、美术列为高考选考科目,其中,山东省迈的步伐是最大的,也是最能够体现高中课程改革之“新”的。消息一经公布,立刻引发了教育界的关注,一度被列为“小三门”的音乐、美术等科目,能正式走人高考的“殿堂”,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一件令所有从事艺术教育的工作者欢欣鼓舞的事情。然而,笔者却认为对此不能盲目乐观。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来审视音乐被列为高考选考科目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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