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说明 操作指南
首页 > 成果 > 详情

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认领
导出
Link by 中国知网学术期刊 Link by 万方学术期刊
反馈
分享
QQ微信 微博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周标龙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8
[周标龙] 衡阳师范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法学教学;司法实践;互动
期刊: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ISSN:
1009-2323
年:
2008
期:
5
页码:
38-39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
我国大学法学教学应当加强实践教学,而加强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应具有司法实践的经验和能力。为此,法学教师应当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积累司法实践经验;同时,高校也可以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到高校任教。这就要求高校法学院系要加强与法律实践部门的密切合作,实现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反馈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确定
取消

成果认领

标题:
用户 作者 通讯作者
请选择
请选择
确定
取消

提示

该栏目需要登录且有访问权限才可以访问

如果您有访问权限,请直接 登录访问

如果您没有访问权限,请联系管理员申请开通

管理员联系邮箱:yun@hnwd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