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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的法律分析:犯罪之恶抑或普通人的常见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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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肖松平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8
[肖松平] 衡阳师范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许霆案;法律分析;认识错误;处分行为
期刊: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ISSN:
1001-8182
年:
2008
卷:
30
期:
3
页码:
87-92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
许霆案以盗窃罪定性是错误的,原因在于自动取款机处于可以处分银行财产的地位,不是简单的保险柜,许霆取得财物是取款机由于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的结果,这不符合盗窃罪的基本特征。许霆也不构成诈骗犯罪或者侵占罪。许霆的行为只是一个普通人的常见过错而已,刑法对此不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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