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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诉讼目的角度看警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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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周标龙
作者机构:
[周标龙]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刑事诉讼目的;警检关系;重构;控制犯罪
期刊:
政治与法律
ISSN:
1005-9512
年:
2007
期:
01
页码:
145-149
DOI:
10.3969/j.issn.1005-9512.2007.01.025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
西方各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相互配合与协作的关系,以控制犯罪为直接目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既是一种相互配合的关系,又是一种监督关系,以实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然而,从警检关系的实际运作来看,无论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相互配合,还是检察监督均未能达到理想效果,由此导致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目的均未能充分实现.我国应在侦查程序中加强辩护职能,建立对强制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以保障人权.在此前提下,以提高对犯罪的追诉效率为目标重构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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