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说明 操作指南
首页 > 成果 > 详情

论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认领
导出
Link by 中国知网学术期刊 Link by 万方学术期刊
反馈
分享
QQ微信 微博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张卫国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1
[张卫国] 衡阳师范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因果关系
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ISSN:
1673-0313
年:
2006
卷:
27
期:
02
页码:
107-110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
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而承担的特殊侵权责任,适用证券侵权行为的一般理论.我国证券立法在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损害赔偿范围等实体法律制度上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反馈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确定
取消

成果认领

标题:
用户 作者 通讯作者
请选择
请选择
确定
取消

提示

该栏目需要登录且有访问权限才可以访问

如果您有访问权限,请直接 登录访问

如果您没有访问权限,请联系管理员申请开通

管理员联系邮箱:yun@hnwd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