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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制度的改革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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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成果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陈红国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2
[陈红国] 衡阳师范学院
语种:
中文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路径
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
ISSN:
1673-0313
年:
2014
期:
02
页码:
36-40
DOI:
10.13914/j.cnki.cn43-1453/z.2014.02.005
基金类别:
中国法学会2013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新分配视野下个人所得税法演进路径与改革研究[CLS(2013)D161]; 衡阳师范学院科学基金项目:个人所得税的演进路径与改革研究[13B28];
机构署名:
本校为第一机构
院系归属:
法学院
摘要:
个人所得税的主体法律制度经过了一个多元化的发展过程,上世纪80年代三大个税确定了三种法律主体。三种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纳税人主体制度的多头及无序管理,也因此而留下了主体制度改革的空间。在初始路径选择的影响下,1993年三税合一改革时,个人所得税法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主体制度。33年的纳税人主体制度促进了个税的发展,但也存在诸多的问题。纳税人主体制度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方能为个税的整体改革提供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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