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与法科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作者:
谭和平
期刊:
法制博览,2015年(35):66-67 ISSN:2095-4379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湖南衡阳,421002;[谭和平]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高校法律援助中心;法科学生;应用能力;人才培养
摘要:
高校法律援助中心有着不同于一般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的特色功能,它既可以培养双师型的教师,还可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科学生.同时,具有其他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平台的比较优势,能够为法科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提供足够的资金、稳定的案源和丰富的案卷材料.但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则应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最终实现高校与地方政府的双赢是其生命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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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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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伦理学视角
作者:
谭和平;杨德群
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36(02):159-161 ISSN:1673-0313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2;[杨德群; 谭和平]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法律职业伦理;伦理教育
摘要:
卓越法律人才应该是具备卓越法律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且具有基本的法律职业伦理的人才。在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以及法律职业伦理评价操作性不强的现实困境下,高校法学教育界过于偏重法科学生专业知识的"卓越性",而忽视了法科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基础性",如此可能导致法科学生"有才无德"的严重后果。为此,应在高校法学专业中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提升法科学生传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职业伦理意识。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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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有速录技能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以衡阳师范学院为例
作者:
谭和平;赵晓慧;钟佩玲
期刊: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2):94-96 ISSN:1674-3318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 法律系,湖南 衡阳,421002;[赵晓慧; 钟佩玲; 谭和平]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速录技能;法律人才;人才培养
摘要:
速录技术是一门新兴的信息技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较高速录技能,将提升其社会竞争力,既可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又可扩大就业范围。目前速录课程的开设、速录技能的培训主要集中在高职院校的文秘与速录专业。基于地方普通高校转型发展的背景,普通高校法学教育界应敏锐地捕捉到这一时代信息,在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应加快开设速录技能课程的进程,以速录技能特训班、选修课或必修课的形式,提升法学本科学生的速录技能。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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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程序公正
作者:
周标龙;何敦培
期刊: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15年(04):8-12
作者机构:
1.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2. 衡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关键词:
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程序公正
摘要:
只有把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确定教师待遇的依据才能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为此,必须保证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的公正性,而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结果公正依赖于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程序公正。本文借鉴法学中的程序公正理论构建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和程序,以实现高校教学质量评估的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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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理性原则对不当行政行为的规制
作者:
胡峻
期刊:
内蒙古社会科学,2015年36(2):72-77 ISSN:1003-5281
作者机构:
[胡峻]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
关键词:
行政行为;不当性;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
摘要:
不当行政行为虽然不违背法律规定,但却侵害相对人的正当权益和破坏法治秩序.合理性原则是对不当行政行为进行规制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不可逾越的底线.针对不当行政行为在实践中的各种表现形式,应当将合理性原则对不当行政行为的规制体现在法治行政的具体实践之中,结合法理对行为进行评价,通过正当程序对行政行为进行规制,制定裁量基准实现行政的自我规制,实现行政复议与诉讼中的合理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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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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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小学体罚现象的现状、原因和对策分析
作者:
曾志华
期刊:
法治与社会,2015年(16):168-172 ISSN:1009-3141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曾志华]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体罚;正常惩戒;中小学;衡阳市
摘要:
根据问卷调查,衡阳市中小学有65.2%的学生反映其遭受过不同程度的体罚.对于体罚和教师正常惩戒行为的边界,我国现行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理论界多认为教师正常惩戒行为不仅具有可行性,同时具有必要性,体罚是教师惩戒行为的一种极端形式,但上述调查学生则将教师的轻微惩戒行为亦纳入体罚中加以理解.对上述两者的关系和边界,亟待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导致中小学体罚现象的发生,其原因具有多方性,这既包括传统“师道尊严”观念的现代承继,也包括部分教师教育技艺不精、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匮乏,学校应试教育评价机制犹存,学生抗压能力弱及家长过分溺爱等.纠正我市中小学体罚现象的关键,在于明确教师正常惩戒和体罚的边界和区别,并针对不同主体提出不同的纠正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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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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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养生思想论略
作者:
肖剑平
期刊: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32(1):120-124 ISSN:1000-260X
作者机构:
[肖剑平]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关键词:
嵇康;养生;性情;诗意人生
摘要:
我国魏晋时期著名玄学家嵇康的养生论思想,既追求朴实的自然之美,又尊重人的超越的精神价值,追求对生命的超越。首先,他承继老庄的自然之性思想,认为养生应该守住朴真、虚静之性,扩充内在虚静的心境,做到知足常乐,自觉抵制外在名利、事物的诱惑;其次,他认为人们的合理情欲是生命的正当要求,是符合"生生之理"的,人们应该珍惜、保全生命,并在此基础上求得精神的超越与自由;最后,他认为人作为自然存在物应该遵循生命本身的新陈代谢规律,不可妄图生命的永恒延续,但外在的修炼可以顺延天年,他寄希望从外在的修炼中获取更多达到与天地共和谐的机会,实现超越的人生自由境界。这些思想对于现代人走出精神困境和化解精神危机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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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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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之规范化研究
作者:
陈秋玲;王平生
期刊:
品牌研究,2015年(02):184-185 ISSN:2096-1847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 法律系,湖南 衡阳,421002;[王平生; 陈秋玲]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范化
摘要:
实践教学基地是法学专业进行实践教学的载体和依托,建设规范化的实践教学基地对法学专业而言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当下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大多徒具虚名,所需经费严重缺乏,基地的数量也很少,因此亟需围绕这些突出问题加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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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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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强制认领制度之比较研究
作者:
陈秋玲
期刊:
品牌研究,2015年(03):254-254,256 ISSN:2096-1847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 法律系,湖南 衡阳,421002;[陈秋玲]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非婚生子女;强制认领;亲子关系
摘要:
非婚生子女强制认领制度是亲子法领域确立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间亲子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我国婚姻法尚未对这一制度进行确认,为了完善我国的亲子法体系及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在借鉴域外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的基础构建上自己的非婚生子女强制认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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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与董仲舒的神化儒学
作者:
孙秋云;王利芬;郑进
期刊: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01):40-45 ISSN:1001-7712
作者机构:
[郑进; 孙秋云]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王利芬] 华中科技大学外语学院
关键词:
汉武帝;董仲舒;大一统;天命观
摘要:
汉武帝登位之初是怀疑天命的 ,也不知如何实现天下大治 ,多次征集贤良文学问以治国之道。董仲舒以儒学为基础 ,吸收诸子百家思想 ,特别是天命观及阴阳五行学说 ,从而使儒学神学化。汉武帝肯定天命、大一统观 ,部分地吸收了董仲舒的“春秋决狱”思想 ,将中国封建专制主义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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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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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在法史教学中的应用——以“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为例
作者:
曾志华
期刊:
林区教学,2015年(6):25-26 ISSN:1008-6714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2;[曾志华]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中国法制史;案例教学法;课程教学
摘要:
《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本科教育中的一门主干课程,因其时间跨度长、内容涵盖广、专有术语多、典籍文献使用频繁,再加上近年法学教育“重实用,轻理论”倾向,其课程教学效果不明显.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以及传统教材的缺陷,其具体运用的关键在于合适案例的选择、课堂讨论以及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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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
作者:
刘余香;陈李慧
期刊:
湘南学院学报,2015年36(3):30-34+49 ISSN:1672-8173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0;[刘余香; 陈李慧]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农村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法律保障
摘要: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迅猛.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他们的合法权益仍未受到应有的保障.了解我国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并探讨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合法权益保障的有效途径,确保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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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失当行政行为的规制
作者:
胡峻
期刊:
行政论坛,2015年(3):74-78 ISSN:1005-460X
作者机构:
[胡峻]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
关键词:
法治行政;法治政府;行政行为;程序失当;程序错误;程序瑕疵;正当程序
摘要:
程序失当行政行为是不当行政行为的主要形式之一,规制程序失当行政行为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程序失当行政行为的认定可以从程序错误和程序瑕疵两方面进行考量。程序失当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自定程序、民主程序缺失、行政不作为与慢作为等。规制程序失当行政行为应当充分发挥合理性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的作用,并对相关行为人进行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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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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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制度之完善
作者:
陈秋玲
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36(01):58-62 ISSN:1673-0313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2;[陈秋玲]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亲子关系
摘要:
非婚生子女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害,为此需要对其加强立法保护,但我国相关立法在这方面还不够完善,存在着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不明确、没有设立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实际地位与婚生子女不平等以及户籍申报难等诸多阙如,因此我们应围绕这些问题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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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摭言·乡贡》所见唐代四门俊士之兴衰
作者:
宋社洪
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36(01):100-107 ISSN:1673-0313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人文社科系,湖南衡阳,421002;[宋社洪]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乡贡;“古之乡贡”;四门俊士
摘要:
王定保在《唐摭言·乡贡》语义模糊的"古之乡贡"中,无意间保存了唐代四门俊士的兴衰时间、选拔对象和方式、参选规模等重要信息。以此信息为基础,参详其他资料,可知唐代四门俊士兴盛于开元以前,废止于天宝十二年(753)。四门俊士的兴衰史,以南朝迄唐宋门阀士族社会趋于消解、平民社会日益养成为时代背景,伴生于唐宋官学的等级性由森严而松动至于消解的过程,并构成这一过程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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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自愿认领制度之比较研究
作者:
王平生;陈秋玲
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05):70-73 ISSN:1673-0313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 法学院,湖南 衡阳,421002;[王平生; 陈秋玲]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非婚生子女;自愿认领;亲子关系
摘要:
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亲子法领域确立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间亲子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我国婚姻法尚未对这一制度进行确认,为了完善我国的亲子法体系及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在借鉴域外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的基础上构建自己的非婚生子女自愿认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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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审查标准制度源流考——以乌拉圭回合谈判为主要线索
作者:
罗文正
期刊: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36(04):80-82 ISSN:1673-0313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湖南衡阳,421002;[罗文正]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审查标准;源流;乌拉圭回合
摘要:
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初期,审查标准问题并未受到关注。在谈判后期,审查标准事项获得史无前例的关注,并被谈判代表列入了少数几个可能使整个谈判破裂的"交易杀手"名单当中。美国主张将其国内行政法上的"雪佛莱原则"引入到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当中。最终妥协的结果是美国提案当中使用的"合理的"一词被替换成"可允许"一词,而且仅仅写入了《反倾销协议》第17.6条。其他领域的审查标准并没有结论,仅以部长决定的方式,指出3年后应当审议是否将第17.6条规定的审查标准适用到其他协议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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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法律人才构成要件分析
作者:
谭和平
期刊: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4):62-64 ISSN:2095-8102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2;[谭和平]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卓越法律人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伦理
摘要:
自从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计划以来,法学界针对卓越法律人才的研究成果颇多。然而,到目前为止,关于卓越法律人才认定的标准问题尚没有达成共识。基于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实施计划及法学本科生培养目标与现状,如果法学本科生同时具备了卓越的专业知识、卓越的专业技能、基本的跨学科、跨专业的行业知识与技能以及基本的职业伦理素质四方面的条件,教育界理应认定其为卓越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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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师院校教师教育改革中德育意识培养的反思与重构——以乡村中小学教师性侵犯学生为视角
作者:
杨晓;谭和平
期刊:
才智(才情斋),2015年(28):232-233 ISSN:1673-0208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杨晓; 谭和平]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乡村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德育意识;重构
摘要:
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出现的师德失范现象,有历史、社会、教师、等多方面的原因,为了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必须反思教师教育改革,从新进行高师院校师范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改革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的目标,加强对准教师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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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思考
作者:
陈秋玲;王平生
期刊:
山东工业技术,2015年(1):291-291 ISSN:1006-7523
作者机构:
衡阳师范学院法律系,湖南衡阳,421002;[王平生; 陈秋玲] 衡阳师范学院
关键词: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完善
摘要:
法学作为一门应用性社会科学,应将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作为主要目标,然而我国目前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却基本上流于形式,能够胜任实践教学的专业老师也很欠缺,更没有建立起科学公正的实践教学评价机制,因此亟需围绕这些不足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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